广州专利权纠纷律师诉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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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6-08-2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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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利权纠纷律师诉讼赔偿”参数说明

业务分类: 诉讼业务

“广州专利权纠纷律师诉讼赔偿”详细介绍

  广州知名专利律师王(主任)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办案技巧: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18802052186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拟于12月16日前后挂牌成立并正式对外办公,办公地址在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暂时与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合用办公大楼。

一、专利权及其特征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特征

1、专有性和独占性 2、地域性 3、时间性 4、法定授权性

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区别

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和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而职务作品是指公民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相同点主要有:

都与本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本单位职工,享受本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都是在本职工作范围内;都享有署名权;都有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造;都由所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的本质区别是权利归属不同。

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基本上属于单位,但也可以是发明人与单位共有。

我国专利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而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问题,

有两类不同情况:一类是作者享有著作权,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

另一类是单位享有著作权,作者享有署名权。因此,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基本上是归作者,少数属于单位的,但作者仍然还有署名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造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资深王律师团队,王主任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交流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均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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