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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7-18 浏览次数:87
国家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简化出入境检验检疫计费方式。
  
  通知规定,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费标准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1.5‰、1.2‰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0.8‰一次性收取;其中,由按货物总值的0.67‰降为0.3‰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货物总值的4‰降为0.8‰收取。
  
  通知还简化了计费方式。将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按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等各项分别计收,合并为按货物检验检疫费一项计收,取消累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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